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2009]13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有关会议精神,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须在201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为准确掌握局直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和思想状况,确保我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就准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管理制度,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我局后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深刻领会其精神,做到工作重点明确、工作内容清楚、制定措施到位,确保我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调查摸底工作。各单位要通过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本单位现有人员、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现状,为下步制定各类岗位结构比例打好基础。特别是要摸清现有人员的思想状态,真正了解他们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想法和意见,及时做好工作,消除模糊观念,统一思想认识,保证该项工作平稳顺利开展。 三、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各单位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要认真填写好《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见《实施办法》附件1)、《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在职职工名册》(见附件2),并按照《实施意见》有关规定,预填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见《实施办法》附件2),于2010年1月30日前将上述三份表格报送局人事处。
附件: 1、《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直属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在职人员名册》(样本) 局人事处 二○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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