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汽车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度 |
一、公务车辆管理 (一)省级机关牌照申领 1、申领车牌范围:中央和省级党政机关、公、检、法、司、民主党派、人民团本和副厅级以上事业单位的定编车辆。 2、需提供资料:申领车辆的定编证、控办手续、购车发票。 3、对符合条件的1个工作日完成审批手续。 (二)车辆检验 1、需提供资料:检验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四自”工程IC卡、车段使用卡。 2、对符合条件的车辆,3个工作日完成车辆检验。 (三)驾驶员年审 1、所需提供资料:本人驾驶证及体检表。 2、对符合驾驶员年审要求的,1个工作日完成。 (四)车辆上牌、规费及其它 1、省级机关车辆的上牌,3个工作日完成。 2、季度养路费购置和发放证件,5个工作日完成。 3、代办保险费和新车保险费购置,3个工作日完成。 4、其它有关证件办理,在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二、车辆保障服务 (一)车辆调度 1、大型用车任务,3天内完成计划、方案,协调好各方面用车环节,保质保量落实好用车任务,总调人员或车队领导到现场指挥、调度。安排确有困难时,及时向关领导汇报,和用车部门协调,妥善处置。 2、一般用车任务,按要求及时安排好车辆及驾驶人员,做到任务无遗漏、无延时。安排有困难的,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及时与用车部门沟通、商量解决方法。 (二)安全机务 1、加强安全教育,定期组织交通法规和安全机务知识学习,从思想上筑牢安全防线。 2、定期检查车辆机务状况,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建立健全车辆检测保养制度,出车前提前检查安全系统,如长途出车,必须由车队安机员检查车况,确保不出故障车、隐患车。 (三)车容车貌 1、用车前,提前清洁车内外卫生,不出不洁净车;收车后,及时整理、打扫,保持发动机干净、车内整洁无杂物、外表清洁光亮。 2、按规定摆放车辆的各种证件,服务证放置在仪表板中部下方,正面朝向乘客。 (四)服务规范 1、树立全心全意为首长、机关服务和为乘客服务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循“安全第一、优质服务、乘客至上”的服务宗旨,开好安全文明车。 2、完成任务做到准时、准确,并有一定提前量。 3、执行任务中,做到仪容整洁,举止端庄。遇重大会议和重要活动,统一服装、发型,并提前15分钟到达用车点,站立迎候客人。 4、宾客上车,做到面带笑容、主动开门问候,大客车实行站立服务。对年老体弱宾客主动搀扶上车,帮助提携安放行李。 5、严守保密守则和纪律,对宾客间的谈话不插嘴,做到不该问的事不问,不该打听的事情不打听,领导、宾客在车上讲的话或讨论的事绝不外传。 6、建立服务联系卡,方便用车领导、宾客信息联系或服务投诉。 7、定期走访省级首长、机关和客户,广泛征求意见,及时抓好整改,不断提升服务水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