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请输入关键字:
搜索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    帮助
住房资金篇
房改政策篇
网站帮助篇
公积金缴存额度
     偏高
     一般
     不高
     太低

中心快讯ZHONGXIN KUAIXUN 更多
关于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使用组织机构代码的通知
关于2008年住房公积金缴交额调整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省直属单位(杭州市区)2008年缴交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的计算口径
缅怀光辉党史,弘扬红船精神
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审批口径的通知
业内新闻YENEI XINWEN 更多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推出新政策,利率按新标准执行
建设部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国务院决定调减利息税 央行宣布加息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沪住房公积金运行平稳 个人购房贷款持续上升
相关咨询ZHENGCE ZIXUN 更多
关于公积金提取问题
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单位个别职工公积金缴存额度是否可以随时调整?
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个别调整是否随时可以办理?
什么是本息余额?
综合业务篇 公积金篇
住房资金篇 房改政策篇
网站帮助篇

各市、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省直、铁路分中心
  5月12日,四川省部分地区发生7.8级地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抗震救灾工作要求,现就帮助地震重灾区职工提取公积金和加强防灾救灾能力等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为支持地震重灾区户籍的在浙职工帮助家庭克服困难、重建家园,其提取住房公积金可简化手续、特事特办。
  1.提取职工范围:凡在浙江省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其户籍在成都市、阿坝州、广元市、绵阳市、德阳市、雅安市及所属县(市、区)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全部余额。
  2.提取金额截止时间:截止2008年5月底前本人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3.上述职工可凭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其配偶提取的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复印件。
  4.各地公积金管理机构要加强宣传,主动服务,在提取高峰时应增加人力,力争现场办结;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厂矿等,可到单位上门服务、现场办理,把好事做好。
  二、全省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灾抗灾能力。对公积金缴存、贷款等重要数据的备份,要做到异地、异单位备份。对办公场所、设施、设备等,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切实消除隐患,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安全有效运行。

                  建房发【2008】121号   2008年5月16日



                    更多
电话查询
短信查询
阳光政务
中心地图位置
表格下载
返回首页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浙 ICP 备 06017874 号
浙江省省直房改公积金信息网 浙江省杭州市宝石一路 3 号省直房改办
COPYRIGHT ©2005 www.zjgjj.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