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我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全体党员及中层干部参加了会议。会上,廖玲珍传达了浙机事党[2009]18号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在全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通知》的通知文件,骆昌高传达了浙委[2009]83号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在全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的活动文件。 杨绍敏处长结合实际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别与骆昌高、廖玲珍分管领导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贯彻落实专题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杨绍敏处长提出四点要求:一、从领导班子做起,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从领导干部做起,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三、从每个人做起,廉洁自律是党章对每位党员提出最基本的行为要求,希望全体党员干部要加强自身修养,增强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八条禁令。讲党性、重品性、作表率,在廉洁自律上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牢记宗旨,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带头搞好廉洁自律建设,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批评、监督。四、我们将根据局要求统一布署搞好这次反腐倡廉专题教育活动。
行政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